局属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现将市纪委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安纪发〔2018〕20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风清气正(局机关各科室由局机关纪委统一组织传达学习)。
各单位将“双节”期间落实通知精神情况于10月8日前报局机关纪委。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