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特别是商丘“12•17”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交通运输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市局决定自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6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为我市营造良好稳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市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亚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侯爱民(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攻坚行动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 “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活动为基础,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攻坚行动。

  (一)共同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局近期关于安全应急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情况;

  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5.冬季安全、春运等重点时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6.客运场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反恐防范和消防检查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查处、问责和事故教训的汲取情况;

  8.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专项内容

  公路方面:

  1.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构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2.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桥隧、“公跨铁”和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国省道路、农村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道路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情况;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安全整治情况;

  4.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

  5.汽车客运场站、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水上运输方面:

  1.船舶、库区、渡口码头、浮桥等监管重点的安全管理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小型船舶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3.脱检脱审船舶排查情况,外市籍船东在安阳登记入户船舶的排查管控情况;

  4.对水上运输企业审批及资质核查的管理,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企业处罚情况。

建设施工方面:

  1.大型桥梁、隧道、渡口码头、高边坡和临水临崖以及沿河、傍山、高填、深挖等施工事故易发路段的安全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监管情况;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施工机械、现场用电、民爆物品、

“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情况;

  3.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班前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等。

执法方面:

  1.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及货车非法改装、营运等情况;

  2.客运和出租车市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情况;

  3.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移交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1月1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做好动员部署。

  2.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3.建立重大隐患清单。各单位要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4.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新闻媒体联系,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6月2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和隐患,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2.各单位对攻坚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市政府安委办暗访组和市局督导组不定期开展暗访暗查,各单位也要组织督促检查和暗访暗查,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4.企业对管理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市局集中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攻坚行动,是上级各部门针对近期安全生产形势所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主动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每月至少带队暗访暗查或督促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七查七看”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从严处罚。

  (四)全面督促隐患整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

  (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增加执法检查频次。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规定将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手下留情、心慈手软。

  (六)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攻坚行动期间,市政府安委会暗访组和市局督查组将不定期开展暗访暗查,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和曝光。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全行业、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对长期影响安全生产的瘤疾顽症,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管标准、制度规范和责任体系。

  (八)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攻坚行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攻坚行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攻坚行动期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需定期上报内容:每周五(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2时前报送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报送1条本单位、本行业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突出问题方面的工作信息;月底报送“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台账”(见附件)。另攻坚行动期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交通执法局、市公交集团等单位每月报送1个典型案例。

  联 系 人:匡自贵

  联系电话:2519991(传真)

  电子邮箱:ayjtjajk@163.com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