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信息来源:局建管科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万人助万企”活动精神,持续优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优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信用等级为A级、AA级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在参与我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时,资格审查采用强制性标准方法审查时,可免予信誉审查,当其它条件满足时,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二、对信用等级为A级、AA级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在参与我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时,对投标标段数量和中标标段数量限制时,可比其它单位增加数量。

  三、对信用等级为A级、AA级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在参与我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时,在设定“履约信用评分”评标中,可提高其履约信用评分得分。

  四、对信用等级为A级、AA级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在参与我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时可在招标人设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基础上进一步免缴50%的履约保证金。

  五、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是指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登记的信用评价机构且在有效期内,已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

  六、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时须对A级、AA级市场主体履约保证金减免事项进行明确。

  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主动应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对本辖区内的信用信息应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可参照执行。

  2022年2月17日

  相关解读:《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