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有关事宜的 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优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环境,对于扎实推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市场化水平、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为、优化公路工程实施项目管理、推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万人助万企”活动精神,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交规〔2019〕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市进一步优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对信用等级为A级、AA级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在参与我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时,资格审查采用强制性标准方法审查时,可免予信誉审查,当其它条件满足时,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第二部分,对信用等级为A级、AA级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在参与我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时,对投标标段数量和中标标段数量限制时,可比其它单位增加数量。
第三部分,对信用等级为A级、AA级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在参与我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时,在设定“履约信用评分”评标中,可提高其履约信用评分得分。
第四部分,对信用等级为A级、AA级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在参与我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时可在招标人设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基础上进一步免缴50%的履约保证金。
相关文件:安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