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安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和《安阳市农村公路扬尘保洁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7〕58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7-08-04 来源:安阳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安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和《安阳市农村公路扬尘保洁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4日
安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扬尘防治系统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扬尘。
第三条城市周边重点国省干线公路机械化清扫率应达到100%,尽可能减少公路扬尘现象,其他国省干线公路逐步提高机扫率。
第四条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无结冰,常年保湿不起尘”的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步作业法,根据季节、天气、路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开展洒水、洗扫和喷雾作业,四级及以上大风停止人工清扫,零度以下低温停止洒水。
第五条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属地管理原则,由沿线县(市、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主体责任。沿线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依法拆除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的违章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二)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经批准的合法经营商铺门店门前进行硬化、绿化,采用C30水泥砼进行硬化,厚度不低于20公分,硬化后的地面应不高于公路路面标高(或慢车道)。
(三)依法关停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未经批准的非法经营商铺门店,并对商铺门店门前进行硬化、绿化。
(四)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搅拌厂、物流园、停车场等场站门前及院内全部进行硬化,并在场区出入口设置清洗设备,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带土上路。
(五)对所有与国省干线公路相连接的乡村道路等支线道路进行硬化,长度不低于500米,并对道路两侧实施绿化。
(六)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过村镇路段建筑、生活垃圾的清理和管理工作,严禁沿路随意倾倒垃圾。
(七)组织对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以外的绿化树木(包括与其相连接的乡村道路两侧的绿化树木)进行冲洗,每周至少冲洗1次,确保绿化树木常年无积尘。
(八)依法取缔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非法冲洗车点,严禁洗车污水直排公路。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杜绝因超限超载造成运输车辆沿路抛洒。
第七条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环城公路过境运输车辆的限行、绕行实施管控,减少运输车辆沿路抛洒。
第八条公路部门和沿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国省干线公路进行维修改造,保证路面平整,防止因路面不平整造成运输车辆沿路抛洒。
第九条未经公路部门依法许可,不得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违者由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条沿线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要将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细化扬尘污染防治管控清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台账,确保道路两侧无扬尘。
第十一条落实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经费保障,市财政部门要将环城公路的日常扬尘污染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其他国省干线公路由沿线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财政部门负责落实。
第十二条市公路部门负责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养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作为,措施不落实,出现严重扬尘污染的沿线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十四条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商铺门店和场站等门前积尘严格实行“以克论净”考核制度,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5克的标准,由沿线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组织考核,确保沿线商铺门店和场站等门前无扬尘污染。
第十五条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扬尘污染防治的考核由沿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公路部门负责实施,市公路部门负责抽查。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有效遏制公路扬尘污染,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当前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公路扬尘,确保公路扬尘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107国道、安林公路、大白公路、安姚公路、安楚公路。
三、主要任务
(一)公路整修。
按照公路技术标准对大白公路、安姚公路和安楚公路新外环以东道路进行整修,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彻底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况不佳等问题,有效减少道路行车产生扬尘。
责任单位:公路部门,沿线县(市、区)政府。
(二)公路沿线两侧硬化、绿化、净化及管理。
1依法拆除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的违章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2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经批准的合法经营商铺门店门前进行硬化、绿化,采用C30水泥砼进行硬化,厚度不低于20公分,硬化后的地面应不高于公路路面标高(或慢车道)。依法关停沿线未经批准的非法经营商铺门店,并对商铺门店门前进行硬化、绿化。
3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搅拌厂、物流园、停车场等场站门前及院内全部进行硬化,达到平整、干净、无扬尘。在场区出入口设置清洗设备,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带土上路。
4加强对沿线商铺门店和场站等的管理。所有商铺门店和场站等门前环境卫生实行“三包”制度和“以克论净”考核制度,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5克的标准,每周组织1次大扫除大检查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沿线商铺门店和场站等门前无扬尘污染。
5依法取缔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非法冲洗车点,加强对合法冲洗点的监管力度,防止因污水横流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路面损毁。
6进一步严格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新开设商铺门店、场站等的审批,审批之前要对其进行环保评价,并应在公路边缘20米以外进行建设,防止对道路及环境造成扬尘等污染。
7对所有与国省干线公路相连接的乡村道路等支线道路进行硬化,长度不低于500米,并对道路两侧实施绿化。加强支线道路清扫保洁抑尘管理,确保支线道路无扬尘。
8继续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过村镇路段建筑、生活垃圾的清理和管理工作,严禁沿路随意倾倒垃圾。
9组织对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以外的绿化树木(包括与其相连接的乡村道路两侧的绿化树木)进行冲洗,每周至少冲洗1次,确保绿化树木常年无积尘。
责任单位:沿线县(市、区)政府。
(三)运输车辆抛洒及超限超载治理。
1对行驶国省干线公路的运输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实行封闭覆盖,防止沿路抛洒。
2在国省干线公路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运输车辆实施全程监控,防止违规车辆沿路抛洒。
3在邺城大道与安姚公路交叉处、邺城大道市公路段道班(G107线536公里)及老107国道花村店超限站设卡检查,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进入107国道。
4在安林公路与大白公路交叉处设卡检查,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安林公路。
5在大白公路与安林公路及大白公路与安姚公路交叉处设卡检查,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大白公路。
6 在安姚公路与大白公路及安姚公路与邺城大道交叉处设卡检查,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安姚公路。
7在安楚公路与永定线交叉处设卡检查,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安楚公路。
责任单位: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公安交警部门。
(四)路面清扫保洁。
1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无结冰,常年保湿不起尘”的标准,实行现“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步作业法,加强道路不间断清扫保洁,确保道路清洁无扬尘。
2增加机械投入,城市周边重点国省干线公路机械化清扫率应达到100%,尽可能减少公路扬尘现象,其他国省干线公路逐步提高机扫率。
3每天安排专人专车对国道干线公路进行不间断巡视保洁,及时对灰尘、建筑垃圾、抛洒物等进行清除,采用高压冲洗等方式对污染严重路段进行清扫,确保路面时常保持清洁无扬尘状态。
4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两侧排水系统及沿线设施的维护管理,防治淤积造成路面污染。
5及时修复路面破损,防止因道路不平整造成运输车辆沿路抛洒。
责任单位:沿线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的国省干线公路管理部门。
四、时间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于2017年9月底之前完成。
附件:1107国道城区段(邺城大道、西南外环)沿线门店门前及连接的乡村道路需硬化情况一览表
方案2附件1.xlsx
2老107国道沿线门店门前及连接的乡村道路需硬化情况一览表
方案2附件2.xls
3安林公路沿线门店门前及连接的乡村道路需硬化情况一览表
方案2附件3.xls
4大白公路沿线门店门前及连接的乡村道路需硬化情况一览表
方案2附件4.xls
5安姚公路沿线门店门前及连接的乡村道路需硬化情况一览表
方案2附件5.xlsx
6安楚公路沿线门店门前及连接的乡村道路需硬化情况一览表
方案2附件6.xlsx
安阳市农村公路扬尘保洁方案
为切实加大我市农村公路保洁工作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控制并逐步消除农村公路扬尘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不利影响,根据全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
县级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的扬尘保洁工作;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全面做好农村公路县道的扬尘保洁工作;农村公路乡道、村道的扬尘保洁工作由所属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扬尘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保洁标准
农村公路里程长,分布于广大农村,主要服务农民群众出行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和道路交通的特点,按照道路等级制定以下扬尘保洁标准。
农村公路扬尘保洁标准序号道路
等级项目保洁标准备注1县道路面 1路面状况良好,无造成扬尘的病害; 2每天人工清扫路面,有条件的采用机械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无积尘,无堆积物,路面“以克论净”,每平方米积尘不超过25克;3及时清扫随时出现的抛洒物和尘土。路肩 1 路肩保持平顺、密实,硬化路肩无积尘,土路肩无浮尘;2路肩无堆积物;3路肩低于路面,排水顺畅。洒水
降尘1与城区道路、国省干线及县道交叉口500米范围内的路段,路面经常洒水,保持潮湿;2重点管控路段全段路面经常洒水,保持潮湿。2乡道路面 1路面无坑槽、沉陷、破碎板等易扬尘病害; 2每天至少2次人工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无堆积物,行车无扬尘 。路肩 1路肩保持平顺、密实,硬化路肩无积尘,土路肩无浮尘;2路肩无堆积物。 洒水
降尘 重点管控路段全段路面经常洒水,保持潮湿。3村道路面 1路面无破碎板等病害;2每天至少2次人工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无堆积物,行车无扬尘 。路肩 1路肩保持平顺、密实; 2路肩无堆积物。 洒水
降尘重点管控路段全段路面经常洒水,保持潮湿。
三、检查考核
将农村公路扬尘保洁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强化责任,分级组织,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扬尘保洁工作的指导、检查,根据农村公路扬尘保洁标准制定考核评分办法,按县、乡、村道4、3、3的权重逐条道路每月组织考核评分,以此作为“四好农村公路”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环保考核体系,与年度农村公路专项资金计划安排挂钩。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辖区内农村公路扬尘保洁情况实行每月检查考核排名,落实奖惩。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安排专人,对所负责保洁的道路进行全面巡查,监督检查每条道路的保洁工作,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全市道路扬尘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农村公路扬尘保洁评分表(县道)
方案三附件1.xls
2农村公路扬尘保洁评分表(乡道)
方案三附件2.xls
3农村公路扬尘保洁评分表(村道)
方案三附件3.xls
相关解读:《安阳农村公路扬尘保洁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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