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12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尊敬的王宏民代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林州高质量建设农村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原有道路由于设计标准低、使用年限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相继出现路面坑槽、病害等问题

  “十四五”期间,林州市改造农村公路约480公里,总投资约3.5亿元,路网进行了逐步优化,逐年消除路面病害。2025年,我们积极争取了第一批上级补助资金1071万用于林州市路网改善工程。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沟通,争取更多的国省补助资金用于林州市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当地百姓出行条件。

  二、由于近年来属地乡镇财政紧张,在农村公路管养上投入经费不足,导致日常养护不到位,道路损坏后不能及时修复问题

  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52号),着力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要求省与地方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与地方按照2:8比例进行分担。每年省财政按时拨付省补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并继续执行省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政策,同时鼓励县乡政府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全力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

  三、林州地处山区,农村道路穿村过镇多、临崖临水多、急弯陡坡多、与国省道交叉口多,由于投入资金不足,部分路段交安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

  近年来,按照省中心工作要求我市逐步加大了安防工程投入力度。“十四五”期间,林州市完成安防工程建设里程约270公里,总投资约4000余万元。2025年,我们又争取了560万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林州市安防工程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沟通,争取更多的国省补助资金用于林州山区安防工程建设,确保当地百姓安全出行。

  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地方配套资金。作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将按照当年农村公路投资政策并结合林州市意见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适时予以安排。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