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四)项、(五)项的规定,因持证驾驶人存在驾驶证状态分别为"注销"、"吊销"和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等情形(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抄告道路运输异常情形驾驶员清单为准),现对26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名单),原已核发的从业资格证纸质证件和电子证件均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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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
豫公网安备
410502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