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推进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构建绿色发展交通体系,对2025年至2027年陆续到期的856辆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开展更新工作。欢迎市区(含示范区)新能源汽车4S店销售商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2日-11月20日(工作日内报名)

  二、申报地点

  市交通运输局3楼302房间(市文昌大道东段31号)

  办公电话:0372-2518116

  联系人:宋安彬

  三、申报车型类型及条件

  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及国家、省对纯电动小客车相关安全、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一)5座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充电出租车版);

  (二)电池质量及容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450km,轴距≥2650mm;

  (三)车辆生产企业应做出售后延保承诺,电机、电控、电池(非单指电芯)免费提供8年或60万公里以上质保;车辆售出后与客户签订协议书,电池容量衰减率低于60%时提供免费更换;

  (四)车型选定后车身颜色与在营出租车一致,统一为蓝白色波浪型;

  (五)车辆须安装符合《河南省巡游出租汽车车载终端运营专用设备技术要求》(豫交文〔2025〕24号)的运营专用设备,包括ISU、计程计价装置、音视频装置,其中ISU须配备最低256G工业级存储介质。运营专用设备须接入我市出租车监管平台和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

  四、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资质要求

  (一)经销商必须具备销售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经营资质;

  (二)生产企业指定一家参与本次更新项目4S店经销商(安阳市区含示范区);

  (三)具备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售后和维修能力,维修资质、场地、人员符合有关要求;

  (四)生产企业须配合做好车载营运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

  (五)提供车辆供给能力保证书,保证能够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车,并提供正规购车发票。

  五、申报需提供资料

  (一)汽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共同出具的书面申请书(加盖公章)、《安阳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报名表》(附件);

  (二)销售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维修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三)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书,以及参与本次更新项目的授权书;

  (四)申报车型的合格证、工信部备案及公示材料、技术参数、配置表、销售价格承诺,电池品牌及技术参数,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五)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出具的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购车合同范本(加盖公章)。明确售后服务政策并列入购车合同;提供常用配件、易损配件及维修价格目录等资料;

  (六)申报车型白底及白色背景高清图片(正面、侧面、后面各两张,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及时长不超过60秒车型推介宣传视频;

  (七)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对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

  (八)通过审核符合要求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汽车4S店经销商及参选车型,参与车型观摩及选定程序。

  附件:安阳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报名表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2日

安阳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