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2) 验收销号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2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参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清洁运输目标完成不力。《安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专班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年底前安阳市煤炭、火电、焦化、钢铁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提高至50%、65%、70%、65%,但截至督察时4个行业清洁运输比例仅为9.3%、46%、53.6%、55.5%。
二、整改目标
按要求完成清洁运输比例,煤炭、火电、焦化、钢铁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提高至50%、65%、70%、65%。
三、整改措施
(1)加大运输结构调整。成立专班,2022年8月排查煤炭、火电、焦化、钢铁等行业相关企业清洁运输状况,制定整改方案。(2)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清洁运输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清洁运输比例。(3)加强企业门禁系统管理,发现使用非清洁运输车辆,依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四、整改落实情况
1.为提高清洁运输比例,优化运输结构,我市成立了运输结构调整专班,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把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了《安阳市煤炭、火电、焦化、钢铁行业清洁运输工作整改方案》,将任务进行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2.按照整改时限和要求,全力推进。一是发挥运输结构调整专班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统筹解决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工作进展。二是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定期对四个行业所涉16家企业清洁运输情况进行调研统计,并及时将统计结果通报给相关县(市、区)政府,督导未完成目标的企业提高清洁运输比例。三是对未完成目标的企业实地进行调研督导,并召集四大行业所涉16家企业召开督导推进会议,通报各个企业完成情况,督促未完成的企业履行企业责任,持续提升清洁运输比例。
3.加强企业门禁系统管理。对相关行业企业实施大宗物料运输协商减排,夜间22时至次日10时停止国五及以下的非清洁运输车辆运输,提高使用清洁运输车辆比例。
截至2023年12月底,煤炭行业清洁运输比例目标为50%,实际完成67.11%;火电行业清洁运输比例目标为65%,实际完成85.10%;焦化行业清洁运输比例目标为70%,实际完成84.92%;钢铁行业清洁运输比例目标为65%,实际完成89.05%,四个行业全部完成了清洁运输目标。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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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